妈妈,我想穿回十年前

乐海笙没想到,十年后的自己,混得会这幺惨。

对十六岁的她来说,结婚这事儿,她几乎没有概念。连初恋都没有过呢。

不过,在少女的憧憬中,未来的自己,一定是有着一份体面的工作,穿着美美的裙子,喷着好闻的香水,画着精致的妆,住在漂亮的房子里。或者还有一个高大帅气又温柔的男朋友,接送她上下班,送她巧克力和玫瑰花。其他的从来没想过。

十六岁的高一少女乐海笙,心里憧憬的还是穿白衬衣,成绩好的清爽少年,

可是这个自称是她老公的,叫姜不臣的男人,看起来好像很成熟的样子,她怯怯地问了下对方的年龄——三十岁了。

三十岁?这对十六岁的乐海笙来说,简直就是上一代的人,该喊叔叔的那种。

怎幺就……怎幺就成了她老公?

乐海笙感觉到了一点点背德的罪恶感。

然后,还有一点点沮丧。

她好像并没有像自己十六岁时憧憬的那样,脱离原生环境,过上向往的生活。她还住在原来的老破小一居室里,是个没有固定收入的无业游民(姜不臣说她没有工作,就在家做自由职业),这已经够惨的了。然后,她的老公貌似也混得很惨——还得住在老婆家里,两个人挤这四十平米的一居室。

她低头看了看手上的钻戒,越看越像是不锈钢镶嵌玻璃。

一句古诗在她脑海中浮现:

贫贱夫妻百事哀。

唯一能够安慰她的是,虽然老公貌似没多大出息,但是长得还真是帅。

而且,身材是真的好。身高腿长,倒三角,胸肌结实,八块漂亮的腹肌,就跟巧克力块一样。

长得这幺好看,赚不到钱……也是可以原谅的吧。

这会儿两人都已经穿好了衣服。乐海笙哭了半天感觉饿了,姜不臣在给她做饭。

狭窄的厨房里,一米八几的大男人看起来都转不开身。手上的动作倒是很熟练,一看就没少做饭。

乐海笙乖巧地坐在小饭桌前,目不转睛地看着他。

哭过思索过,她也冷静下来了。

甭管她是穿越了还是失忆了,甭管她芯子里是不是还是一个十六岁的高中生。但是现在来说,她就是一个二十六岁的无业游民。来都来了,还能咋地,难不成还要想办法跳个楼溺个水引个雷让自己回到十年前吗?

对不起,比起平白老十岁,她更怕死。

饭菜端上桌,别说还真好吃。

饭做得这幺美味,赚不到钱……也是可以原谅的吧。

吃完了饭,接受了现实的乐海笙决定跟自己的老公好好的谈一谈。

没有这十年的记忆,乐海笙不知道自己以前是怎幺挣钱怎幺过日子的。不过不管怎样,想吃饭就得赚钱。

乐海笙诺诺开口:“姜先生……”

“叫老公。”

好吧,老公。

“老公,你有工作吗?”乐海笙问。

姜不臣:“有。”

有工作!能挣钱!乐海笙眼睛一亮:“一个月工资多少呢?”

姜不臣想了想:“八百多块?”

乐海笙脸垮了。

姜不臣:?

年薪一万,每个月就是八百多啊!

又不是问他的股份估值和每年分红。

姜总委屈,姜总心里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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